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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工程学院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顺利通过复评


             610日,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下发了《关于福建工程学院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结论的通知(建学评〔2019〕第41号)》,我校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复评顺利通过,复评结论为合格,有效期为4年(20195月起至20235月止),毕业生可获得建筑学学士学位。

        本次评估专家组由清华大学朱文一教授(组长)、西南交通大学沈中伟教授、山东建筑大学刘甦教授、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黄秋平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四人组成,于515日至17日对建筑学本科专业进行了为期三天深入细致的实地考察和评估。视察期间,学校和院系领导高度重视,专家组先后会晤了校党委书记吴仁华,校长童昕,校党委副书记詹松青,副校长何仕、韦建刚及学校有关部门和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负责人,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以及充分的准备,评估考察过程顺利。

        本次本科教育评估是我校建筑学专业继2015年首次通过评估后第二次参与此项评估。建筑学专业将以此次评估为契机,扎实推进专业与学科建设水平,按照《福建工程学院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评估视察报告》要求,进一步做好教师队伍规划,重视学科的全面建设,加强学术研究和成果积累,全面提升教学层次,不断提高专业教育质量。(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