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2015届毕业生中期培养质量跟踪调研项目校内磋商采购公告
福建工程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2015届毕业生中期培养质量跟踪调研项目校内磋商采购公告
福建工程学院对福建工程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2015届毕业生中期培养质量跟踪调研项目组织进行校内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ZX2020022
2.项目名称:福建工程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2015届毕业生中期培养质量跟踪调研
3.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元) | 简要规格描述 或项目基本概况 | 用途 | |
1 | 福建工程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2015届毕业生中期培养质量跟踪调研 | 1项 | 80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
合计 | 人民币:捌万元整 | |||||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或境内企业分支机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供应商,若分支机构参加磋商的应取得总(集团)公司的有效授权;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3有效授权书(函)复印件;
4法定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投标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7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8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
9具有生产或经营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的资质;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1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教育咨询、技术咨询及数据处理等。
(2)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22020年1月至今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2020年1月至今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
(注:投标方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磋商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公章,并有原件备查。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5.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9月2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上班时间,周六、周日休息)。
(2)报名地点:福建工程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南路33号,北区行政楼10楼1003室)。
(3)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也可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明联系人电话、邮箱)、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后发至邮箱(124998665@qq.com)许老师收,与许老师电话确认后视为有效报名)
6.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22日上午10:0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工程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南路33号,北区行政楼10楼1003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7.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9月22日上午10:00:00(北京时间)福建工程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南路33号,北区行政楼10楼1003室)
8.本项目采购人:福建工程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南路33号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7281
9.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